三、从祀请求被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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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光绪二年(1876)的郭嵩焘身上。当他在日记中详细记下刘德、张伯行、王建常被请祀之理由的时候,大概没想到第二天他就奉上谕署理礼部左侍郎,成了从祀事务主管衙门的堂官。

数日忙乱之后,他于八月初六日到礼部上任,同时继续在总理衙门的差使。初九日文庙丁祭,礼部堂官应有一人检查祭仪祭品,这个任务也落在郭嵩焘头上。到二十日,郭嵩焘就提出王夫之从祀孔庙的呈请。

在这份奏折中,郭嵩焘完全没有掩饰此次呈请中的竞争意味。他开宗明义指出本朝已经从祀了理学名儒如陆陇其、汤斌、孙奇逢、张履祥、陆世仪,又提出河南、陕西学政关于三位先儒的呈请,但“我朝经学昌明,远胜前代,而闇然自修,精深博大,罕有能及衡阳王夫之者”。

王夫之在道统序列中如何安置呢?郭嵩焘引用《国史儒林传》称其“神契张载《正蒙》之说,演为《思问录》内外二篇”之语,将王夫之与道统序列中的张载联系起来。王夫之一生服膺张载,还为《正蒙》做注,此说自然有据。郭嵩焘并说,王夫之不但“笃守程朱,任道甚勇”,而且“深造自得,动合经权”,特别对于陆王心学“析之至精,防之至严,卓然一出于正”。

郭嵩焘所举王夫之的著作,首列收入《四库全书》的《周易稗疏》《书经稗疏》《春秋稗疏》《春秋家说》,次及《思问录》《周易内传》《读四书大全》,全部是经学和理学著作,又引《国史儒林传》称他“所著经说,言必征实,义必切理,持论明通,确有据依”,而对船山其他著作仅以“其他经史论说数十种”一语了之,后来最著名的《读通鉴论》《黄书》等著作一字未提。

郭嵩焘请求朝廷令湖南巡抚与学政将王夫之的著作移送礼部,他所圈定的范围也是“曾国藩所刻经说及《张子正蒙注》《思问录》讲明理学之书”。最后郭嵩焘称,如能将王夫之从祀两庑,定能“于表彰理学儒臣,以光圣化,所裨实多”。

日后收入文集时,这篇奏疏题名为“奏为先儒阐明性理诠释经旨有功来学应请饬部会同核议从祀文庙折”,“阐明性理”与“诠释经旨”分别对应的就是“传道”与“传经”两个方面。郭嵩焘这样立论,显然是为了使王夫之能够符合从祀孔庙的所有要求,以求万全。他认为,宋代以后已经从祀孔庙的诸儒固然都合乎“传道”的标准,但是同时具备经学建树的少之又少。朱子自然“传道传经两极其盛”,但“其后从祀诸儒经术湛深”者只有南宋黄榦、元代吴澄两人而已,其余诸人对于经典虽多有讲说,但“卓然成一家者实不多见”,王夫之兼摄传经与传道,“元明诸儒罕能及者”。这是郭嵩焘对王夫之的定位。

郭嵩焘终身服膺船山,在他的论述中,王夫之一直始终是作为“宋五子”的继承者而出现的。在他撰写的《船山祠碑记》中,郭嵩焘先抑后扬:“自有宋濂溪周子倡明道学,程子、朱子继起修明之,于是圣贤修己治人之大法灿然昭著于天下,学者知所宗仰。然六七百年来,老师大儒,缵承弗绝,终无有卓然能继五子之业者……若吾船山王先生者,岂非其人哉?”在为船山祠撰写的祭文中,他不厌其烦,反复申说:“两庑之祀,当在宋五子之列”“允宜追配七十子,位两庑程、邵之班”“衍关、闽、濂、洛之宗风”,这样的大儒,自然可算得“传授道统”。

宋五子之中,与王夫之关系比较密切的有两人,一是周敦颐,因为他是湖南人,是王夫之的“乡前辈”,《船山先生祠安位告文》称“盖濂溪周子与吾夫子,相去七百载,屹立相望。揽道学之始终,亘湖湘而有光”。二是张载,《船山祠碑记》称王夫之“尤心契横渠张子之书”,以致在其《自题墓石》中自称“希张横渠之正学”,作为对自己的盖棺论定。但是周敦颐与王夫之仅是地域上的关系,还谈不到思想的传承,因此王夫之在道统序列中的位置,自然就以张载一支为宜。

郭嵩焘也提到王夫之“发强刚毅,大节凛然”,但举出的事迹却与明清易代无关:“张献忠据衡州,闻夫之积学高行,索之甚急,踪迹得其父为质,夫之引刀毁割肢体几遍,舁往易父,献忠见其创甚,释之,父子皆得脱。更涖吴三桂之乱,避地深山,流离转徙,读书讲道,未尝暂辍,卒能洁身自全”。张献忠、吴三桂在清廷的政治判断中都属于“反面人物”,这里的描述着意回避了王夫之的反清立场。在以后的请祀中,凡涉及王夫之品行气节的,也都首列郭嵩焘举出的这两件事。

郭嵩焘于光绪二年八月二十日提出请祀,九月二十五日就奉命出使英国。从祀王夫之的请求也在第二年被礼部驳回。

这次被驳,背后主其事者是郭嵩焘的继任者,署礼部左侍郎徐桐(1819—1900)。在后来为王夫之和自己辩解的奏折中,郭嵩焘直斥徐桐对他个人的偏见是礼部议驳的根本原因:“署礼部左侍郎徐桐以臣出使西洋,为清议所不容,所请应予驳斥,昌言于众……臣赋性戆直,少读儒先性理之书,即不敢有伪饰,规避取巧尤所不为,以致遭时大诟,累及二百年先儒因臣一言至于议驳,心窃痛之”。他又在自己所编的《湘阴县图志》卷二三《典礼志》中记载道:“光绪二年,署礼部左侍郎郭嵩焘请王夫之从祀两庑,为礼部尚书徐桐所持。”直到三十年后,礼部侍郎郭曾炘在请将三儒从祀孔庙的奏折中还说:“见光绪初年议驳王夫之从祀原案,微闻当日持议不无门户之私”,所谓“门户之私”,指的就是这段公案。

徐桐对郭嵩焘的不满人所共知,但他反对王夫之从祀的公开理由是什么呢?据郭嵩焘称,礼部驳回的依据主要是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对王夫之的指摘,及曾国藩《船山遗书序》中“醇驳互见”的话。曾国藩在为金陵节署本《船山遗书》所撰写的序中说:

先生殁后,巨儒迭兴,或攻良知捷获之说,或辨《易图》之凿,或详考名物、训诂、音韵,正《诗集传》之疏,或修补《三礼》时享之仪,号为卓绝。先生皆已发之于前,与后贤若合符契。虽其著述太繁,醇驳互见,然固可谓博文约礼、命世独立之君子已。

曾国藩所谓“著述太繁,醇驳互见”究竟何指?郭嵩焘在随后的奏折中说,他曾“与曾国藩辩论王夫之遗书醇驳之旨,曾国藩谓‘醇驳互见,在考证之疏密,无关学术之精微’”,应为可信。

实际上,曾国藩的说法还是来源于钦定书籍: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称王夫之《书经稗疏》“虽醇疵互见,而可取者较多焉”,阮元《国史儒林传稿》袭之,称“虽醇疵互见,而可取者多”,曾国藩的序文只不过是遵守权威文本的定评而已。考虑到王夫之的敏感身份,曾国藩的这种引用更像是一种政治上的保险。不管怎样,曾国藩对王夫之倾服终生,但他这篇序文中的用词居然成为后来反对船山从祀的把柄,恐怕是他始料未及的。

曾国藩身兼名儒与名臣的双重身份,声誉极高,因此他的言论可以成为决定孔庙从祀这一国家大典的主要标准。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,曾氏是推崇王夫之最重要的人物,既然连他都称其为“醇驳互见”,那么自然不足以从祀孔庙了。礼部的论据对支持者是一个很有力的打击。

在得知礼部议驳以后,郭嵩焘担心此次驳斥将会给以后的请祀造成障碍。因为根据各部惯例,如果某项事件曾遭驳回,那么以后再陈请时,部臣往往援引原案,以曾经议驳为由直接搁置。所以他又于光绪三年十二月九日(1878年1月11日)从伦敦发出一封奏折,重申王夫之应予从祀的各种理由,并请将王夫之从祀一案“饬部存案”,以待嗣后论定。

上折请饬部存案以后,郭嵩焘又分咨礼部、湖广总督及湖南巡抚,动用一切资源来挽回,但是无济于事,上谕认为:“从祀典礼,关系极重,部臣议准议驳自有公论,郭嵩焘因廷臣议驳明儒王夫之从祀文庙,辄以私意揣测,疑为故意驳斥,并请饬部存案,语多失当,殊属非是,原折掷还。”

掷还的日期,《德宗实录》系于“光绪四年二月壬寅”,但是《翁同龢日记》在同年八月初五日有如下记载:“是日巳刻,内阁会议张伯行、王夫之从祀庙廷,张清恪准,王船山驳,皆礼部主稿。”日记中还有小字注解:“驳稿略摭《四库提要存目》中语,断为不足羽翼圣经,继承运统”,同日的《王文韶日记》也证明了这一点。

何冠彪《黄宗羲、顾炎武、王夫之入祀文庙始末》据此认为,既然内阁到八月还在讨论从祀的事,自然不会在二月就掷还了郭嵩焘的奏折,“二月壬寅”应该是清廷收到郭嵩焘奏稿的日期,后来的史官将覆旨误系于此日。但是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郭嵩焘原折,奉旨的日期确系光绪四年(1878)二月二十二日,另据《翁同龢日记》,内阁会议的仍然是王夫之从祀的提议,而不是郭嵩焘第二次奏疏所说的“存案”,《王文韶日记》亦云“会议张伯行、王夫之请从祀文庙折”。所以,应当是郭嵩焘风闻礼部议驳的时候,礼部的意见还没有拿到内阁会议,他请求饬部存案的奏折被掷还,并没有影响到正常的程序,只是“其议驳者不复宣示”而已。

此外,礼部的覆奏不存于军机处录副奏折中,曹元忠在编《三儒从祀录》的时候也说“当时署礼部左侍郎徐桐覆奏,在礼部遍查不得”。郭嵩焘在《湘阴县图志》中记载此事的时候说“其议驳者不复宣示,非朝廷饬交会议之意也”,可见礼部的议覆其实并未发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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