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样是在咸丰九年(1859),河南巡抚瑛棨疏请明儒曹端从祀孔庙。
曹端(1376—1434),字正夫,河南渑池人。明代前期理学家,著有《太极图说述解》《通书述解》《西铭述解》等书,《明史·儒林传》称为“明初理学之冠”。
在晚清从祀孔庙的诸儒中,曹端属于为数不多的“纯正的”理学家。他先后出任山西霍州和蒲州学正,一做就是二十多年,一生没有更多政治作为。瑛棨的奏疏引用《明史》等文献,称曹端诋排佛老、阐扬性理,明代理学家已经从祀的有薛瑄、胡居仁,而曹端开其先路,因此应予从祀。
礼部覆奏除了继续引述《明史·儒林传》、并罗列出更多的曹端著作之外,没有其他内容。然而咸丰十年闰三月十三日(1860年5月3日),这份覆奏到了咸丰帝手中,却得到这样的朱批:
大学士、军机大臣另行妥议具奏,并酌定以后从祀章程,不可漫无限制。若定例原有专条,即不必酌定章程,遵例行,不准援案。
皇帝对于从祀的泛滥已经感到不耐烦。也难怪,道光一朝从祀八位,咸丰朝至今已从祀五位,而且名臣的比重还超过大儒。
大学士等的覆奏首先赞成曹端从祀,位在东庑胡居仁之上。接下来说,“从祀章程,例无明条”,但近些年经常将“忠臣义士、循吏名臣”从祀,其实这些人要么已入昭忠祠,要么已入乡贤祠、名宦祠,像李纲、文天祥甚至已经配享历代帝王庙,尊荣也够了。
惟从祀文庙,应以阐明圣学、传授道统为断。应请嗣后除著书立说、羽翼经传、真能实践躬行者,准各该省督抚胪列事实奏请从祀外,其余忠义激烈者即入祀昭忠祠,言行端方者入祀乡贤祠,以道事君、泽及民庶者入祀名宦祠,概不得滥请从祀文庙。其名臣贤辅已经配享历代帝王庙者,亦毋庸再请从祀文庙,以示区别。
覆奏还建议改变从祀的流程。以前,皇帝把请祀的奏疏批给礼部,礼部提出意见,再由皇帝批准,礼部拥有相当的决定权。覆奏则建议,以后有应该从祀的先儒先贤,应由“该督抚会同学政详加考覆,奏明请旨”,并提供相应资料,然后再由皇帝“饬下大学士、九卿、国子监会同礼部议奏”,礼部在从祀事务上的权力被大大削夺,九卿、国子监也拥有了发言权,最终则由大学士来主导。
咸丰帝同意了这个办法。“著书立说、羽翼经传”成为进入孔庙的首要标准,从祀重新回到学问的轨道上来。更重要的是,咸丰帝传达了一种信息,即孔庙从祀要收紧。
咸丰十一年(1861),浙江巡抚王有龄提请宋儒黄震从祀,礼部议驳,理由是黄震已经入祀本地名贤祠,而且本朝还设有奉祀生一名(奉祀生是从先贤子孙中挑选出来专门负责祭祀的,也算生员的一种,等于不用考试就可以获得秀才的待遇),春秋致祭,就不必从祀孔庙了。
同治元年(1862),顺天学政杨式谷奏请元儒刘因从祀,礼部议驳,理由有三:元代、明代都有人请祀刘因,都被驳回;在刘因本籍容城已有专祠;刘因并无“羽翼圣经、躬行事实”可查,所著之书“均于经籍无所笺注”。
同一年,河南巡抚严树森奏请将明臣吕维祺从祀,礼部议驳,根据是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对他颇有贬辞,而且已经从祀名宦祠、乡贤祠,无须再从祀孔庙。
连续驳回三位,礼部算是明确了态度,后面大学士、九卿、国子监议奏等程序也不用走了。
“从祀章程”的编订显示出朝廷对从祀泛滥的担忧和整顿。新的规定取消了“忠义激烈”“言行端方”“以道事君”者从祀孔庙的资格,这实际上是对频繁从祀名臣的纠正,试图恢复孔庙作为“道统”与“学统”承载者的本来功能。同时,朝廷还指明从祀请求应由各省督抚提出,将其纳入行政轨道,也会大大减少提请从祀的数量。不过,从祀标准还是在“著书立说、羽翼经传”之外,特别加上了“躬行实践”一条,道光九年(1829)谕旨的精神得以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