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许受了刘宗周从祀成功的鼓励,道光三年(1823),通政司参议卢浙(1757—1830)提请同样有王学背景的汤斌从祀孔庙。
汤斌(1627—1687),河南睢州人,仕至江苏巡抚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。他为官清廉,为人简朴,人称“豆腐汤”。在江苏巡抚任上,汤斌大规模拆毁“淫祠”,是正统理学家的代表。
以上事迹自然都成为卢浙奏疏中的论据。他特别指出:“汤斌之学,其初用王守仁良知之言以立根脚,而居敬以立体,穷理以致用,既尊德性,仍道问学,实与程朱同出一辙”,并引用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的定论,称他“能持新安(朱熹)、金溪(陆九渊)之平”。卢浙给汤斌的定位是,本朝儒者以陆陇其、汤斌二人为最,陆陇其已于雍正二年(1724)从祀孔庙,现在需要考虑汤斌的问题了。
礼部对于卢浙的奏疏并无异议。不过他们覆查旧案,却发现一个障碍:汤斌从祀已经在乾隆年间提出过,但被否决了。
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乾隆帝西巡五台山。三月十八日,趁着皇帝经过保定,大理寺卿尹嘉铨同时递上两份奏折。第一份是请求乾隆帝给他的父亲尹会一赐谥号,皇帝看了批示道:“与谥乃国家定典,岂可妄求?此奏本当交部治罪,念汝为父私情故免之。若再不安分家居,汝罪不可逭矣。”语气已经很不客气。待看到第二份奏折,皇帝勃然大怒。
第二份奏折中尹嘉铨说,他的父亲尹会一曾任河南巡抚,在任时曾经呈请将汤斌从祀孔庙,当时廷臣会议认为,汤斌虽然是贤臣,但著作不如陆陇其之多,因此驳回。但尹会一并不死心:
臣父以远臣不敢再渎圣聪,然时时垂涕语臣,示以从祀诸人元儒有四、明儒有六,我朝大儒首推汤、陆,陆之文学固愈于汤,汤之德政实贤于陆,今也取陆而遗汤,似与圣门四科先德行而后文学之意有间。况当盛世重熙累洽之后,雅化作人,名臣辈出,堪以增祀者尚不乏人,而从祀者只有一陆陇其,尚未及元、明诸儒之众多,终属缺典,小子识之。臣承庭训,四十年来不敢愆忘,昔者蒙恩特用部曹,曾充会典馆纂修五载,得以遍观八旗及各省通志诸书,详考国史,见得范文程、李光地、顾八代、张伯行行实皆在汤斌之亚,均堪从祀,至于臣父尹会一既蒙御制诗章褒嘉称孝,已在德行之科,自可从祀,非臣所敢请也,伏乞皇上特降谕旨施行。谨奏。
这段话实际上说了六个人。除汤斌外,范文程(1597—1666)系清朝开国文臣,清初规制多出其手;李光地(1642—1718)是康熙年间“理学名臣”;顾八代(?—1708)是满洲镶黄旗人,伊尔根觉罗氏,曾任礼部尚书,在满洲大臣中汉文和理学修养最好;张伯行(1651—1725)亦是康熙、雍正间大臣中之理学家。
至于这份奏疏的真正主角尹会一(1691—1748),他于乾隆初年曾署理广东、河南巡抚,官至吏部侍郎。持平论之,尹会一曾增订《洛学编》,在任时还命所属各州县建立社学,也算是理学中人,从官方给他立的传记来看,居官还颇有善政。
不过像这样的大臣,可以说俯拾皆是,尹嘉铨替乃父想出来的从祀理由,主要是乾隆帝曾赐诗一首,以鼓励尹会一孝母之举。那是在乾隆八年(1743)十一月,因为尹会一奏请辞官奉母,乾隆帝特赐御制堂额、楹联、诗章,其中御制诗是这样写的:“聆母多方训,于家无间言。庥风诚所励,百行此为尊。名寿辉比里,孝慈萃一门。犹闻行县日,每问几平反。”最后一句,用的是西汉京兆尹隽不疑“行县录囚徒还,其母辄问所平反”的典故,意思是尹母对儿子做个宽仁的好官起了很大作用——虽然是褒奖,主要也是套话。
可以想象,乾隆帝看到这份奏折,已经暴跳如雷,因为朱批只写了几个字:“竟大肆狂吠,不可恕矣!”令军机处阅看查办。军机处当天回奏,大骂尹嘉铨“丧心病狂实出寻常意料之外”,同声要求重治其罪。乾隆帝随即颁发了长篇上谕,先说从祀孔庙“非人品、学问纯粹无疵、久经论定者”,孰敢轻议?所以本朝从祀者寥寥无几,宁缺毋滥,然后逐人批驳了尹嘉铨提出的几位从祀候选人:
汤斌在康熙朝曾侍理密亲王(即废太子胤礽)读书,但因为不能尽心辅导,所以导致理密亲王纵欲过度,终遭废黜,证明他不是一位好老师。
范文程本来是明朝的秀才,后来在我朝为官,虽然跟洪承畴那样的贰臣不同,但肯定算不上“纯儒”。
李光地在三藩之乱时曾在叛军中上疏告变,以表忠心,但外间传说,本来是陈梦雷与他一同列名,他却删去陈梦雷的名字,独占功劳,有违公论。
顾八代只是个翻译,通满汉文而已,居官循谨,并无过人之处。
张伯行虽然操守廉洁,那也不过是理所应当。而且他参奏噶礼一案,也不是出于公心,而是因为噶礼想要对付他,张伯行只能以攻为守,只不过为了保全自己。
至于尹会一,我当初赐诗给他,那只不过是想树立个榜样,让大家有个参照,其实他在巡抚任内也不过本分供职。后来因为他不能胜任地方大吏,才改任京官,连汤斌等人也比不上。尹嘉铨抓住我的一首诗就说他父亲已经列在“德行之科”,真是“丧心病狂、毫无忌惮,其视朕为何如主耶?”
尹嘉铨此次上疏,换来的是抄家和绞刑。查抄过程中,在尹家抄出不少书籍、手稿,乾隆君臣对此寻章摘句,对尹嘉铨极大地羞辱了一番,成为清代文字狱中相当特殊的一案。
道光三年的礼部如何应对这个尴尬的先例呢?覆奏说,固然乾隆帝否定过汤斌,但其实乾隆四十八年(1783)还有这样一份谕旨,内称理密亲王性情乖张,就算找了汤斌等人来辅导也无济于事。这个谕旨证明乾隆帝内心的真正想法是:理密亲王的堕落是他自己的问题,是身边宵小的问题,与汤斌等人无关,“是理密亲王不能受汤斌辅导之益,早在圣明洞鉴中”,因此汤斌跟范文程等有污点的人还是不一样。
但查《高宗实录》,最接近这个意思的谕旨应是乾隆六十年(1795)九月十一日关于传位的一份,其中说到:
圣祖仁皇帝曾以嫡立理密亲王为皇太子,并特选正人辅导,如汤斌、徐元梦,皆系公正大臣,非不尽心匡弼,乃竟为宵小诱惑,不能恪供子职,终至废斥,后遂不复册立。
搞错了时间,礼部未免太粗心,但能在浩如烟海的皇帝谕旨中找出这么一段,执笔者的文书功力可谓惊人。礼部最终的结论是,拟以汤斌从祀孔庙东庑,位在明儒罗钦顺之次。上谕允准。
其实礼部没有提到的是,除尹会一、尹嘉铨父子外,汤斌从祀孔庙的呈请还曾被提出过一次。
乾隆二年(1737)九月,吏部侍郎方苞请求将汤斌从祀孔庙,事见《方苞集》中《请以汤斌从祀文庙及熊赐履郭琇入贤良祠劄子》。方苞的动力是,就在这一年的三月,朝廷给汤斌赐了谥号,而且还是文臣中等级最高的“文正”,又补入贤良祠。九月,他就借着皇帝“求极言直谏之士”的机会,提出了呈请。方苞以陆陇其为比照,也提前回应了汤斌之学“杂以陆王”的批评,结语是“此海内有心有口者之公言,非臣一人之私议也”,颇有志在必得之感。
此议如何被驳回,史无明文。全祖望《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铭》说,乾隆帝即位之初,对方苞相当信任,用人行政经常征询他的意见,而方苞也颇有主见,得罪朝中不少大臣,结果导致大家约定,凡是方苞的提议,就集体抵制。传文说,“虽以睢州汤文正公天下之人皆以为当从祀者,以其议出于公,必阻之”,最后又说,“前此力扼睢州从祀之尚书,垂死悔恨以为疚心”。看起来,此次请祀是在满朝反对方苞的情况下,由某位尚书(当时担任礼部尚书的是魏廷珍)出面,坚决反对而作罢的。这是政争影响从祀的一个例子。至于这位尚书是不是在临死前还在悔恨,那就不能只信传记作者的一面之词了。